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小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組織要點及規範
109年8月28日校務會議訂定
115年1月21日校務會議修訂
- 依據:
1.教育部109年8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72127號函。
2.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6日北市教中字第1093072541號函。
二、目的:
1.為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,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,學校
設置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,且以民主參與方式,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,訂定學
生服裝儀容之規定。
2.本委員會經校務會議通過,營造創造開明、信任之校園文化。
三、規定內容:
1.校務會議審議前項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時,除有明顯違反法規規定之情形外,不
得修改服裝儀容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內容。
2.本服裝儀容委員會設置委員七人,服裝儀容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,不得少
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,其委員產生如下。:(附件1)
(1)經高年級學生自行推選產生出之學生代表2人;學生代表應占全體委員總額
四分之一以上。
(2)校長任會議主席、學務主任及生教組長依業務所需為當然委員。
(3) 教師會推選出之教師代表1人。
(4)家長會代表1人。
(5)必要時得邀請服裝相關專家學者擔任委員。
3.服裝儀容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,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
同意行之。
4.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實施後,學校應視該規定實施狀況,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。 四、服裝儀容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1.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審議。
2.學校校服(制服、運動服)款式、材質(例如排汗、透氣、透光) 及其他相關事
項之審議。審議後規格需放置於校網供廠商及家長參考。
3.學生鞋子及襪子款式、顏色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。
4.其他服裝儀容相關事項之審議。
五、學校依天氣情況規範換季時間原則,學生仍得依個人對天氣冷、熱之感受,選
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。天氣寒冷時,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
穿保暖衣物,例如便服外套、帽T、毛線衣、圍巾、手套、帽子等。
六、上學、放學及在校期間,學生得穿皮鞋或運動鞋;非有正當理由,不得穿著拖鞋
或打赤腳。
七、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、健康、公共衛生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, 學校不
得限制學生髮式。
八、學校對於違反服裝儀容規定之學生,不得加以處罰,應給予適當輔導與管教。
九、本組織要點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公布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運動服裝款式材質表格
項目 | 材質成分及規格 | 款式說明 |
夏季上衣 | 1.表層:聚酯纖維100%吸式排汗布 2.內層:天然棉100% 3.碼重:310g/y 4.布寬:70英吋 (以上標準差±5%) | 1.果綠色衣身 2.圓領口採用白色羅紋 3.左胸前印製(東新)白字 |
夏季短褲 | 1.表層:聚酯纖維100%吸式排汗布 2.內層:天然棉100% 3.碼重:310g/y 4.布寬:70英吋 (以上標準差±5%) | 1.果綠色短褲 2.側擺白色 3.褲頭佩鬆緊帶 4.褲左右配口袋 |
冬季上衣 | 1.C+T健康布 2.聚酯纖維20%±5% 天然棉80%±5% 3.碼重:500-520g/y 4.布寬:70英吋 | 1.鵝黃色衣身 2.圓領口、長袖口均採用果綠色羅紋 3.左胸前印製(東新)紅字 |
冬季長褲 | 1.C+T健康布 2.聚酯纖維20%±5% 天然棉80%±5% 3.碼重:500-520g/y 4.布寬:70英吋 | 1.果綠色長褲 2.褲頭佩鬆緊帶 3.褲左右配口袋 4.褲側配雙白條紋 |
外套 | 1.C+T健康布 2.聚酯纖維20%±5% 天然棉80%±5% 3.碼重:500-520g/y 4.布寬:70英吋 | 1.果綠色外套有領 2.下擺配鬆緊帶 3.外套左右配口袋 4.左胸前印製(東新)白字 5.袖側擺採用白色紋 6.厚度2倍 7.衣領使用叫硬挺質材 |